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西汉的郡国并行制是怎样的这个问题,西汉郡国并行制的内容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什么是郡国并行制
郡国并行制是一种古代的政治治理方式。即一方面设郡,另一方面分封同姓子弟为王,建立诸侯国。诸侯国后来逐渐成为割据一方的地方势力。汉初诸侯王国地位远在汉郡之上。景帝三年(前154)平定吴楚七国之乱以后,诸侯王国支郡逐渐被削,诸侯王特权被夺,王国地位降格,与郡同为一级行政区划。
郡国并行制 创立于汉代的郡国并行制是在中央统一政府下,同时存在分封国和直属中央的郡县。分封国与中央政府的关系较为特殊,它们有自主权,直接向中央政府进贡,但不对中央政府缴税。分封国内部的郡县则需要向分封国交税,而不直接对中央政府纳税。这种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平衡了中央与地方的关系。
郡国并行制是指西汉初年,在地方上继承秦朝的郡县制,同时又分封同姓诸侯国,郡国两制并行。推行郡国并行制,扩大地方王国的自治权力,中央政府对地方事务不多加干涉,也是当时“无为而治”的表现形式。其时的郡国并行制,对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起了较大作用。增强了各国发展地方经济的积极主动性。
郡国并行制是一种古代中国的政治制度,指在某些地区实行郡县制的同时,又保留分封制,两者并行不悖。这一制度起源于汉初,刘邦在实行郡县制的框架之下,同时又册封子姓为王为侯。其背景源于秦朝末期诸侯割据的历史经验,以及汉朝初期中央集权与地方势力之间的平衡考量。
郡国并行制是西汉王朝在政治制度上实行的一项重要政策。具体来讲,郡国并行制是西汉政权为了协调地方政治,同时采纳了秦朝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的治理策略而形成的一种特殊政治制度。这一制度下,部分地方设立诸侯王国作为世袭的行政单位,保留了较强的自治权;与此同时,中央集权下的郡县制也在全国范围内实施。
郡国并行制是在地方上设立郡县的同时,并且对同姓或者异姓子弟分封王位,从而建立诸侯国。郡国并行制延续了两百多年,从西汉初期就开始实行。同时也继承了秦朝的郡县制,继而和分封制相结合,形成了郡国并行制。

西汉为什么要郡国并存
西汉实行郡国并行制的目的:削藩弱国:减缩诸侯王的统治机构,进一步加强中央集权。增强各国发展地方经济的积极主动性:相对增大王国行使政治经济的自主权力,促进地方政府恢复发展。便于各国因地制宜地发展地方生产:利于统治阶级把握各地的风土民情,充分发挥地方优势。
增强了各国发展地方经济的积极主动性。汉初诸侯王国政治、经济权力的扩大,利于各国因地制宜发展生产,充分开发各地的自然资源。由于实行郡国并行制为地方经济的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所以地方王国的经济迅速发展起来。
也就是说,地方上保留郡县制,而又通过血缘关系分封诸侯,加上异性侯,一同组成了郡县与诸侯国并存的情况。郡国并行制在带有明显的郡县制的特点后又保留了分封制的色彩,成为独属于汉朝的地方管理制度。

汉朝郡国并行制是什么?
郡国并行制是指西汉初年,在地方上继承秦朝的郡县制,同时又分封同姓诸侯国,郡国两制并行。推行郡国并行制,扩大地方王国的自治权力,中央政府对地方事务不多加干涉,也是当时“无为而治”的表现形式。其时的郡国并行制,对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起了较大作用。增强了各国发展地方经济的积极主动性。
郡国并行制 创立于汉代的郡国并行制是在中央统一政府下,同时存在分封国和直属中央的郡县。分封国与中央政府的关系较为特殊,它们有自主权,直接向中央政府进贡,但不对中央政府缴税。分封国内部的郡县则需要向分封国交税,而不直接对中央政府纳税。这种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平衡了中央与地方的关系。
郡国并行制是西汉王朝在政治制度上实行的一项重要政策。具体来讲,郡国并行制是西汉政权为了协调地方政治,同时采纳了秦朝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的治理策略而形成的一种特殊政治制度。这一制度下,部分地方设立诸侯王国作为世袭的行政单位,保留了较强的自治权;与此同时,中央集权下的郡县制也在全国范围内实施。
汉朝郡国并行制:西汉初年,在地方上继承秦朝的郡县制,同时又分封诸侯王国,郡国两制并行。
郡县封国并存是指的西汉初期的郡国并行制,意思是说分封的诸侯国与皇帝直管的郡县地方政府并存。但是后来因为汉景帝时的“七国之乱”,分封制彻底过时。

西汉郡国并行制的历史事件介绍
简单来说西汉郡国并行制就是一部分国土由皇帝直接管辖;而另一些地方则分给同姓皇族,这些地方分别实行分封制以及郡县制。这使王国越来越多,诸侯管辖的领域越来越小。而西汉时期王国比较多的时期达到了王国二十五个,汉郡为四十三个,加强了中央的统治,基本解决了西汉郡国并行制的弊端。
汉朝在实行郡县制的同时,还并行着封国制度,这是与秦朝最大的不同。西汉初期,刘邦为了壮大自己的力量,分化项羽的阵营,曾封韩信、英布等人为王,但因非刘姓,故称“异姓”王。这些异姓王非刘邦嫡系,掌握着一方大权,但在封立后的数年之内,刘邦相继诛除了他们。
西楚郡国并行制 《后汉书·百官志》:汉初立诸王,因项羽所立诸王之制,地既广大,且至千里。故学者认为,汉朝郡国并行制是西楚郡国并行制的翻版,或者汉朝郡国并行制承袭了西楚。
史称郡国并行制。 西楚郡国并行制 汉初立诸王,因项羽所立诸王之制,地既广大,且至千里。

西汉初郡国并行制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是分封诸侯国后再在里面分郡县么...
西汉初郡国并行制是指汉代初期在实行郡县制的同时,又有封国制的存在。郡县直属中央政府,由中央委派官吏。封国内也设立郡县,但郡县官吏的任命属于各诸侯国国君。
汉代实行郡县制的同时,又有分封制的存在,这是同秦朝最大的不同之处。西汉初年,在地方上继承秦朝的郡县制,同时又分封诸侯王国,郡国两制并行。早在楚汉战争时间,刘邦为了分化项羽的阵营,壮大自己的力量,曾封韩信、英布等为王,这些人因为非刘姓,故称异姓。
郡国并行制是在地方上设立郡县的同时,并且对同姓或者异姓子弟分封王位,从而建立诸侯国。郡国并行制延续了两百多年,从西汉初期就开始实行。同时也继承了秦朝的郡县制,继而和分封制相结合,形成了郡国并行制。
西汉为什么会郡国并存?郡国并行制,简称郡国制,是指西汉初年在推行郡县制同时,又采取分封制分封诸侯国的一种统治方式。下面小编就为大家带来详细的介绍,一块儿来看看吧!西汉初期的郡国制其实可以分为两个阶段,即异姓诸侯王阶段和同姓诸侯王阶段,而刘邦在这两个阶段推行郡国制的目的是各不相同的。
所谓的“郡国并行制”就是汉初郡县制为主,封国并存的一个制度。郡县制始于秦朝,郡统县的两级地方行政制度。这是秦始皇开创帝制而匹配的利于中央集权的行政制度。郡国的国就是沿袭周朝以来的封国,是分封制的模式,也就是以血缘宗法分封诸侯王的行政模式诸侯王国拥有高度自治权。
西汉初年为巩固刘姓江山高祖刘邦采用分封制,即实行郡国并行制,但这种分封是有条件的,即指分封同姓诸侯而已。分封的这些诸侯在一定程度上稳定了地方。

郡国并行制是怎样的?西汉时期的郡国并行制有怎样的弊端?
郡国并行制给各郡国一定的兵权和财权,同时又疏于对地方的管理,使一部分郡国拥兵自重,造成割据势力出现,郡国并行制的实行不利于中央集权,为汉朝灭亡埋下伏笔。
西汉郡国并行制弊端有很多,汉文帝继位后把齐国分成六个小王国,把淮南分为三个小王国,为的是削弱宗室诸侯的势力,从而壮大中央力量,达到国家长治久安。不过这项举措并没有实现长治久安,当时以吴王刘濞为首的七个诸侯王由于不满国家削减他们手中的权力,发兵反抗中央政府。景帝在位第三年七国之乱爆发。
王室的子孙,地方的县令即使没有士兵也可以使用。中央政权缺乏拱卫。不施仁义,攻守之势不同。如果分封郡县也不通过的话,一起使用怎么样?汉承秦制,在郡县的基础上封锁了诸侯王,不仅满足了手下人封王拜侯的想法,还能赢得他们的忠心。
刘邦封王,一方面是答谢贤臣良将的追随,一方面是拱卫王室,汉初虽无事发生,但任何的政治制度都有其致命的缺点,西汉时的郡国并行制,也有其弊端。

郡国并行制起源
〖壹〗、起源 汉朝郡国并行制 早在楚汉战争时间,刘邦为了分化项羽的阵营,壮大自己的力量,曾封韩信、英布等为王,这些人因为非刘姓,故称异姓。由于异姓王非刘邦嫡系,又雄踞一方,在封立后数年之中,他们相继被诛除殆尽。与此同时,刘邦又大封他的子弟为王,称为“同姓王”,高于列侯。
〖贰〗、汉朝在实行郡县制的同时,还并行着封国制度,这是与秦朝最大的不同。西汉初期,刘邦为了壮大自己的力量,分化项羽的阵营,曾封韩信、英布等人为王,但因非刘姓,故称“异姓”王。这些异姓王非刘邦嫡系,掌握着一方大权,但在封立后的数年之内,刘邦相继诛除了他们。
〖叁〗、郡国并行制是一种古代中国的政治制度,指在某些地区实行郡县制的同时,又保留分封制,两者并行不悖。这一制度起源于汉初,刘邦在实行郡县制的框架之下,同时又册封子姓为王为侯。其背景源于秦朝末期诸侯割据的历史经验,以及汉朝初期中央集权与地方势力之间的平衡考量。
〖肆〗、汉代实行郡县制的同时,又有分封制的存在,这是同秦朝最大的不同之处。 释义:西汉初年,在地方上继承秦朝的郡县制,同时又分封同姓诸侯国,郡国两制并行。
〖伍〗、西楚郡国并行制汉初立诸王,因项羽所立诸王之制,地既广大,且至千里。---《后汉书·百官志》 有学者认为,汉朝是翻版了西楚的这一制度 编辑本段发展西汉地方行政区划制度。 西汉一代二百年间(前202~公元 8)的疆域和政区变化很大。
关于西汉的郡国并行制是怎样的,西汉郡国并行制的内容的介绍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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